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登记
设立的外国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美元,实收资本
人民币
万元。
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100
%
的股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甲
乙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
公司100%的股权
(认缴注册资本
美元,
实缴注册资本
万美元)
以
人民币
元
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
乙方同意在本
协议生效
之日向甲方支付
定金
人民币
元;在甲方将
转让
变更
资料
全部准备完毕
,
向工商及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股权交割手续之日
,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人民币
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
,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
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盈亏分担
公司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担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
%
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
分
,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所有依据之相关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权利义务关系,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 协议签订的时间及地点
本协议由转让双方于 年 月 日在金坛市 订立。
第十条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
即
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股权转让协议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