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租赁协议
甲方:
杭州银剑保安服务
有限公司
乙方:
杭州萧山湖滨楼大酒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将位于萧山区湘湖景区
湖滨楼大酒店旁的经营性停车场场地及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
停车场场地使用时间
:每天下午17:30--次日8:30。
注:
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中午需停,双方提前沟通。
白天其他时段大量停放,双方协商。
费用支付:
1、一次性支付。
2、包年人民币一万元整。
四、合同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规对停车场地的车辆进行管理(严禁非乙方车辆进入停放),乙方须予配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地内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如乙方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并违规不予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的使用管理服务,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须遵守甲方车场的管理制度、听从指挥。
3、甲方负责车场场地及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场地的正常使用功能。
4、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合理使用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
5、乙方
停放
车辆
如在甲方停车场发生意外事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
、甲方拥有该使用场地的合法使用权,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周期内正常使用。
七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停车场租赁协议 (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