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
股东协议
1、在本协议中,除在正文中定义的词语外,以下词语具有以下含义。其他术语的含义应与增资协议中使用的术语的含义一致。
2、“控制”,相对于两名或多名主体之间的关系而言,指直接、间接或作为受托人或执行人拥有对一主体的业务、事务、管理或决策作出指示或责成他人作出指示的权利,无论是通过拥有股权、投票权或有表决权的证券,还是作为受托人或执行人,也无论是根据合同、协议安排、信托安排还是以其他方式。
3、“工作日”指中国的银行对公众营业的营业日(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假期除外)。
4、“法律法规”指中国或其他适用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细则、命令、规定或规范性文件。
5、"主体"指任何个人、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协会、信托、合作组织、非公司组织或其他合法实体。
6、"增资协议"指公司、投资人和原股东签署的《增资协议》。
7、"交易文件"指本协议、增资协议、公司章程及其他本协议规定的、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8、“必要行动”就任何特定结果而言,指确保该结果所必要或合理所需的所有行动(前提是该等行动为适用法律法规所允许),包括但不限于:(1)投票赞成或提供一项与公司股权有关的书面同意或授权;(2)促使通过股东决议和董事会决议,并对组织文件进行相应修订;(3)签署所有必要协议、表格和文书;及(4)向政府部门作出或促使作出为达到该项结果所要求的所有审批、登记、备案、申报或类似行动。
9、“财务报告”指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文件(包括经审计或未经审计的、年度、季度或者月度的),连同所有相关附注和附表。
10、“股东”指持有或控制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权的股东。“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
11、“经营计划”指公司就当期财务年度和其后每个财务年度制订的,每年经董事会批准或更新的经营计划(包括预算、投资政策和限制)。
12、“组织文件”指任何主体的章程、规章、合伙协议、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信托协议或其他成立文件。
13、“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的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14、“人民币”指人民币元,中国的法定货币。
15、其他与定义有关的规定:
(1)当在本协议中提到条、章、附录、附件、序言或前述时,指的是本协议的条、章、附录、附件、序言或前述,除非另作说明,而且该等条、章、附录、附件、序言和前述应被视作本协议的一部分;
(2)本协议的目录和标题仅为查阅方便而设,不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3)在本协议中使用“包括”一词时,均应视为其后带有“但不限于”;
(4)在本协议中或在本协议所提及的任何协议或文件中定义或提及的任何法律法规,指随时作出修订、修改或补充的法律法规,包括取代原法律法规的后续法律法规;
(5)在本协议中使用的“本协议的”、“本协议中”和“本协议项下”以及有类似含义的词语,均指本协议的全部而非本协议的某一条款;
(6)任何股东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收购的公司任何股权应被视为“公司股权”;
(7)对主体的提及亦指其经准许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16、公司的一切活动以及各方依据本协议从事的行为应受中国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的约束和保护。
17、"重大不利影响"指下述涉及业务或公司的任何情况、变更或影响:该情况、变更或影响(1)对公司的存续、业务、资产、知识产权、负债、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造成、或有充分证据显示可能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及/或公司资产损失超过其净资产
%,或导致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少于原股东预测的当年度净利润总额
%;或(2)对公司经营目前业务的资质、牌照或能力产生、或有充分证据显示可能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第一条 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为
。
2、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
。
3、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4、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
5、公司的一切活动以及各方依据本协议从事的行为应受中国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 注册资本
1、本次增资完成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大写:
),原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性质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企业/自然人)
元人民币(大写: )
%
2、投资人同意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以
元人民币(大写:
)的价格(以下称“增资价款”)认购公司
元人民币(大写:
)的新增注册资本(以下称“增资额”)。投资人应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将增资价款付至公司的账户。【投资人向公司支付的增资价款中超出增资额的部分应被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在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大写:
股东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