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闽宁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月 嫂 合 同
请您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谢谢合作!
合同编号:
YS
.MNYSJZ 2017
6
1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宁夏闽宁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宁夏闽宁月嫂
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月嫂服务合同双方
承诺:本
合同
以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签订。
聘请
月嫂
须知
:客户聘用
月嫂
,应到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
月嫂
家政服务为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正规
月嫂
家政服务机构,不要在非法劳务市场中招雇。请您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
月嫂
服务项目,并按此规定办理:
1
、个人用户持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或护照;单位用户持有合法证件及公函
.
2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并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
3
、要正确看待
月嫂
家政服务行业,允许
月嫂
服务员有一周的适应过程,尊重
月嫂
服务员的人格,禁止打骂、歧视或侮辱
月嫂
服务员,不得要求
月嫂
服务员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
4
、愿意遵守国家和地区
月嫂
家政服务业的行业规则,配合
月嫂
家政服务机构的工作。
5
、能如实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
6
、签订合同时知晓并
认可双方的协商价格,选定服务项目、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后,公司
将为您提供相应期限的选项服务。
7
、
月嫂
服务员在您家工作时,若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疾病,发生意外事件,请您务必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及时灵活做出处理,并通报
月嫂
家政服务机构。
由于
雇主
(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
宁夏闽宁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母婴护理”服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
双
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母婴护理
”服务
,
就
月嫂
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
合同
。
雇主
(甲方):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服
务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公司
(乙方):
宁夏闽宁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
0954-2864555 18195448852
监 督 电 话:18695441800
公司地址:固原市平朔路136号(正祥饭店向东50米南面营业房)
根据双方协商,
特安排_______级月嫂 :_____________为本合同服务。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合同服务时间:
(1)
预计
服务时间
:______年
___
_月
_____
日起至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止。
由于乙方超长时间工作的特殊性,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月嫂的合理休息
4
天
,正常服务
26
天
。
(2)实际服务
时间
: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
。
(
3
)
月嫂在本合同服务期间,甲方需要月嫂
续
期
服务
时须
提前
10
天
另续签合同。
2.服务费用:
( 1)
本合同月嫂服务费为
_____
_____
____
__
_
_元。
(2)
自签订合同日起甲方
须
给
宁夏闽宁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预付
定金
_____
_____
_
元,剩余_____
__
______
__
_
___
元在
乙方月嫂实际进户
服务
七日内
一次性
按
合同
规定
付清剩余
尾
款
给宁夏闽宁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如果未按合同规定
日期付清剩余尾款,
本
公司第八天将停止月嫂服务
。
(
3
)甲方如需要乙方月嫂取消休息时间加班护理,甲方应按本合同签订的
原价格
(不包含优惠价格)
/30天*加班天数*1.5倍
支付乙方月嫂的加班报酬,加班报酬由月嫂自行收取。
(
4
)
如
客户产下
双胞胎
,则
在
本合同原价格基础上另行
加2000元服务费。
(
5
)
如果
甲方在预产期前后出现不可预计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事故,
胎儿有不健康
病情
等
产生退单,
公司
扣取甲方定
金
10
00元作为月嫂误工补偿
费,剩下全部退还甲方
(必须付相关机构或部门证明)
。
(6
)
其他情况
甲方
违约
,
定金概不退还。
(
7
)
如
早产婴儿、先天性疾病婴儿
,则另行
加600元服务费。
(
8
)
乙方月嫂只为产妇
负责制做营养餐
,
甲方家庭其他人
(不能超过2人)
如需要加做
正常家常饭菜,需另
行
加500元
服务费
。
(9) 服务期
间
国家法定假加休息
1天
的节日为
: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五一、十一、中秋节
;服务期间
国家法定假加休息
2天的节日为:春节、开斋节(回族月嫂)。若
甲方
取消乙方月嫂法定假休息日,
甲方应付节日加班费:
按本合同签订的
原价格
(不包含优惠价格)
/30天
X
加班天数
X
1.5倍
支付乙方月嫂的加班报酬,加班报酬由月嫂自行收取。
3.服务内容: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
快速
康复
;
b.指导产妇实
月嫂雇用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