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运营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贵州好客原品贸易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0851-85814468
传真:
地址: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大营坡187号中大
国际广场A区(A1)单元24楼2号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微信托管运营服务达成协议,双方都已经理解认可本合同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服务为商城情况
微商城名称:
微信公众号ID:
主营项目:
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软件服务:好客原品
风格策划,微信店铺主题装修,微博、网站商城搭建;
产品详情页描述、制作;
专业店长管理,以及微信活动策划;
负责售中产品完善,产品上下架优化、产品推广以及微信、微博推广;
发起组织微信活动;
每月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不低于3000元的产品支持,做平台活动及线下推广活动使用。
服务期限
托管运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托管运营费用
托管运营金额:每月20000元整,按季度支付。
合计共120000元整,大写拾贰元整。费用为半年,半年后甲方不需要承担每月运营费用,第七个月乙方每月的保单数基数为200单,如完成200单甲方需要按10%的提点方式给予乙方(200以上也为10%,200单以下无提点)。
甲方的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与服务的详细介绍,价格以及相关资料。若甲方的产品库存、价格、属性等相关调整,应及时通过QQ、微信、邮件、传真等方式告知乙方。
、甲方必须提供参加微信活动的商品的成本价格,以便乙方发起组织微信站内活动以及提拥时作为参考。
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讨决定,乙方可以提出建议,作为参考,最终以甲方定价为准。
甲方负责产品销售以后的后续支持工作,如打包、发货、填写快递单号,退换货退款等相关的操作行为。
甲方应当全力配合乙方的运营工作,包含产品拍摄,产品信息提供,新品开发等。
服务期间,甲方除了负责产品问题的解决、进货、发货等工作外,可以对店铺运营的任何操作提出建议,但由乙方操作。
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产品、行业、流程德国相关知识。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在微信、微博、网站商城及腾讯下相关平台进行电子商务运营的唯一授权服务商,服务期间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自行开设或者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运营服务商,在该微信、微博、网站商城及腾讯旗下相关平台下进行运营服务。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相应的服务非及佣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5日的,乙方视为甲方自动终止合同,并且不返还已收的服务费用。
甲方承若过程中若因甲方产品出现侵权行为,由此一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关联责任。
甲方承若不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以及停付佣金或服务费。如甲方不信守承若,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以及停付佣金或服务费的,乙方视甲方违约行为,有权停止为甲方提供服务且不返还已收的服务费用。
第一个季度,是双方磨合、交接、定位、测款期,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甲方需要指定交接人员,甲方指定人姓名: ,手机号 QQ号:
乙方的义务
乙方需以合法方式为甲方提供代运营服务,遵守微信、微博、网站商城等平台的管理规定。
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抢注商标和专利或申请著作权备案。
乙方须保守服务期间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不论是否故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
乙方确保服务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任何产品、资金、资料、帐号、物品用与本合同服务内容无关的事宜。
乙方须每月至少两次向甲方通报运营情况,包括运营成果报告、店铺问题诊断分析、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推广活动安排等。
除非为达成本合同服务所需的目的,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微信支付(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事宜。
合同期间,甲方托管的店铺所产生的营业额都算乙方的销售业绩。
乙方网络运营人员发生变动,须在变动后两日内告知甲方。
合同期间,乙方承若不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若乙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有已收费用。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电子商务服务时,对于:因存在服务器配置、维护、黑客攻击、电信部门网络故障调整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网络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前访问速度下降或不能访问,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但乙方应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措施,尽量避免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负责为甲方线上销售招商义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依合同法规定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非甲乙双方的过失或疏忽,发生了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是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的客观情况等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甲乙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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